体制改革开启新篇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相继出台,试点工作逐步开展,价格机制逐步完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市场主体逐步培育,电力市场建设取得新进展。
简政放权深入推进。取消和下放电力审批事项17 项,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颁布或修改一大批电力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
组建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两家特大型能源建设集团,主辅分离取得阶段性进展。基本取消了县级供电企业“代管体制”,基本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
专栏1 “十二五”电力工业发展情况
(二)机遇与挑战
电力工业发展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十二五”期间,电力供应由总体平衡、局部偏紧的状态逐步转向相对宽松、局部过剩。非化石电源快速发展的同时,部分地区弃风、弃光、弃水问题突出,“三北”地区风电消纳困难,云南、四川两省弃水严重。局部地区电网调峰能力严重不足,尤其北方冬季采暖期调峰困难,进一步加剧了非化石能源消纳矛盾。电力设备利用效率不高,火电利用小时数持续下降,输电系统利用率偏低,综合线损率有待进一步降低。区域电网结构有待优化,输电网稳定运行压力大,安全风险增加。城镇配电网供电可靠性有待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能力不足。电力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体制机制尚未建立,电力结构优化及转型升级的调控政策亟待进一步加强。“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深化改革的攻坚期,也是电力工业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在世界能源格局深刻调整、我国电力供需总体宽松、环境资源约束不断加强的新时期,电力工业发展面临一系列新形势、新挑战。
供应宽松常态化。“十三五”期间,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长速度换挡,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动力转换,节能意识增强,全社会用电增速明显放缓。“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的发电设备逐步投入运行,局部地区电力供过于求,设备利用小时数偏低,电力系统整体利用效率下降。我国电力供应将进入持续宽松的新阶段。
电源结构清洁化。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气候变化形势日益严峻,生态与环保刚性约束进一步趋紧。我国已向国际社会承诺202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加快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和化石能源的清洁化利用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的步伐,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升级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