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运行调控机制,开展风电、光伏投资监测预警,建立弃风(光)率预警考核机制。2017 年起,全面开展适应大规模清洁能源发电开发利用的电力节能低碳调度。建立跨省(区)送电中长期协议制度。整合各渠道电力信息数据,加强电力预测分析和预警,规范电力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依托国家电力规划中心等中介机构,加快监测体系建设,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建立健全电力行业信用支撑体系,实行黑名单制度。
(七)健全产业政策
研究制订覆盖规划建设、投资运营、信贷金融、装备制造的电力全产业链预警机制。研究燃煤与光热、生物质耦合,风光抽蓄耦合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补助方法。结合电力体制改革进程,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用电价格。在放开上网电价之前,研究完善燃煤、天然气、水力、核电等上网电价机制,增强弹性,更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完善输配电成本监审和核算制度。探索风(光)电专用电力外送通道运营模式。
支持抽水蓄能电站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龙头电站梯级水库补偿机制,促进水电流域梯级电站联合优化运行。完善新能源发电电价补贴机制,探索市场化交易模式,推动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支持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鼓励实施电能替代。建立调峰、调频、调压等辅助服务市场,完善电力调峰成本补偿和价格机制。建立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的电力运行监测评估制度。研究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和储能发展的价格政策。
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城镇配电网、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跨省区输电工程、配电网工程、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储能装置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鼓励电力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完善电力行业落后产能退出政策。
搭建电力产业新业态融资平台。鼓励风险投资、产业基金以多种形式参与电力产业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鼓励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股权交易、众筹、PPP 等方式,加快示范项目建设。加强电力市场化改革领域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