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实施电能替代,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立足能源清洁化发展和大气污染防治,以电能替代散烧煤、燃油为抓手,不断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可再生能源占电力消费比重及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综合考虑地区潜力空间、节能环保效益、财政支持能力、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交易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实施,逐步扩大电能替代范围,着力形成节能环保、便捷高效、技术可行、广泛应用的新型电力消费市场。重点在居民采暖、生产制造、交通运输、电力供应与消费四个领域,推广或试点电采暖、地能热泵、工业电锅炉(窑炉)、农业电排灌、船舶岸电、机场桥载设备、电蓄能调峰等。开展差别化试点探索,积极创新,实施一批试点示范项目。
2020 年,实现能源终端消费环节电能替代散烧煤、燃油消费总量约1.3 亿吨标煤,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十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发展
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的原则,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加大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支持力度。探索电动汽车充放电与电力系统互动,改善系统调峰能力。
到2020 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 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 万个,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全国超过500 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十三)推进集中供热,逐步替代燃煤小锅炉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健康有序发展以集中供热为前提的热电联产,不断提高我国北方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解决我国北方地区冬季供暖期大气污染严重、区域热电供需矛盾突出、热源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保障城市居民和工业园区用热需求。
综合考虑地区电力、热力需求和当地气候、资源、环境条件,统筹协调城市或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供热规划、环境治理规划和电力规划等,按照“统一规划、以热定电、立足存量、结构优化、提高能效、环保优先”的基本原则,在优先利用已有热源且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供热能力的基础上,通过配套支持政策重点鼓励发展能效高、污染少的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同时,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与环境保护协调联动,与关停小锅炉和减少用煤量挂钩,提高热电联产供热范围内小锅炉的环保排放标准,加快小锅炉关停。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区,因地制宜发展风电供暖、太阳能光热电联供、生物质热电联产等新能源供热应用。